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颜丽红发布时间:2023-06-26浏览次数:20

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学位授权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2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下简称新版学科目录,附件1)。2023年学位授权审核将按照新版学科目录执行,为更好的完成2023年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学校正式启动2023年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2023年硕士学位授权点预申报主要申报新增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二、预申报要求

(一)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突出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达到国家基本条件。

(二)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家阶段性紧缺人才需要,优先支持《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涉及的急需学科专业领域,鼓励申报交叉学科。

(三)在全校范围内,各一级学科授权点之间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之间的骨干教师可以重复。

(四)各学科要对标新版学科目录条件,暂按照2020年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2)进行,所涉及数据时间节点均为201811日至20221231日。

三、预申报程序

对于本次预申报工作,学校将进行“三轮”评审,即第一轮校内外专家评审、第二轮校内外专家开展学科答辩评审、第三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被淘汰的学位点将不再参加2023年的正式申报工作,但可支持其他学科共同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拟新增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在2023771200前将申请简况表(含培养方案)(附件3或附件4)、申请硕士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附件5OA发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颜丽红。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87723232

附件:

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5.申请硕士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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