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更应成为一种理念、一种行动

作者:发布时间:2018-09-24浏览次数:102

党的十八大以来,“综合改革”成了一个热词,全国上下掀起了综合改革的热潮,高等教育也不例外。2014年7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原则同意清华、北大和上海市“两校一市”的综合改革方案,拉开了高校综合改革的序幕。随后,各部属高校也开始了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笔者曾参与了本校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也有幸到有关部门了解了一些国家层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在此谈一点不太成熟的看法。

一、综合改革不能被“神化”

综合改革工作从启动之初就被赋予了一些深层次的内涵,很多人认为这是破解高校体制机制障碍的“春天”,无论在高校内部和外部都会发生大的变革,期望值很高,希望高校一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指出:“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就要求我们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由此可以看出,总书记为综合改革定的调是“蹄疾步稳”。教育部在推进综合改革的过程中也在稳扎稳打,具体推进时间与方案:

——2014年率先启动了“一市两校”综合改革;

——2015年部署各地各校开始编制综合改革方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铺开;

——2016年在全面开展综合改革的基础上选择了若干地方,就一些涉及体制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探索和重点推进;

——2017年盘点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各地各校自我总结评估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凝练典型案例,研究教育领域重大问题,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系统部署综合改革工作;

——2018年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大会,谋划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各高校也在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工作,从综合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到组织实施,不断的探索着改革的基层经验。从目前的情况看,各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制度、国际合作、创新创业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改革探索。但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改革要符合学校的办学实际,不能脱离学校发展实际去推动改革,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改革要问题导向,改革前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征求意见,针对影响学校发展和师生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改革。综合改革只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包治百病”的神药。

二、综合改革不是改革的简单综合,而要有“主线”

从综合改革工作启动之初,在有关领导讲话中就指出,综合改革不是改革的简单综合,综合改革应体现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综合改革工作在高校实际工作中“综合性”的体现仍不足。

从组织结构上看,综合改革工作启动后,各高校都纷纷成立了深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设在学校办公室或发展规划处或政策研究室等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同一级别。由于相关改革都是要职能部门来进行推进,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多的成为了一种文字综合部门,只能做一些调研报告,或在各工作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将综合改革方案按照任务编制任务分解表、将各工作组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形成总报告等,缺乏统筹协调。

从综合改革方案文本看,有些综合改革方案提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要加大投入力度,还有的综合改革方案就是各工作组改革方案的叠加,政策之间存在打架现象,这类综合改革方案都难以落实。而好的综合改革方案的“主线”非常清晰。比如,有的是以“校院两级改革”为主线,通过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将“校办院”转为“院办校”,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有的以“人事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激发教师的活力,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拉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改革;有的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主线,通过改变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课程设置等,给予学生更大选择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批判反思精神,带动教学、科研和管理的改革;有的以“国际化改革”为主线,通过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行验,推动学校相关领域的改革。

三、综合改革应该成为一种理念、一种行动

综合改革应该成为一种理念。高校在推进任何一项改革时,都要树立这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理念,因为高校内部各工作之间不是相互孤立的,可能一项小的改革都会涉及到其他部门或教师、学生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设计之初,就要综合考虑相关配套的改革措施,避免前改后不改,上改下不改的情况发生。比如,在教师职称评审时,科研部门的成果认定办法已经进行了改革,但人事部门的评价标准却没有动,这就给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带来问题。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多方协同,包括上下协同、左右协同、远近协同、内外协同等,使改革最大程度满足各方诉求。

综合改革应该成为一种行动。综合改革工作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是短期的“运动式”的工作。综合改革也不只是编制综合改革方案,放在领导的办公桌上,而应该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从各高校官方的相关报道可以看出,“综合改革”出现的频率在2014年最高,以后逐年下降,在2017年教育部要求报送自评报告时,又出现了一波小高潮,由此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高校综合改革工作更多的是迎接外部的检查和评估,内部没有将综合改革内化于日常工作中。

综合改革工作要真正行动起来,就需要与相关资源进行有效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动改革方案的落实。比如,中山大学将预算职能、学科建设职能并入发展规划办公室,这对于落实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就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如果预算在财务处、学科建设在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在人事处,负责综合改革和发展规划工作的发展规划处只是做一些文字综合工作,综合改革方案是很难落实的,也会增加很多协调沟通的成本,综合改革就很难成为一种真正的行动。


(摘编自公众号“里瑟琦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