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开放课题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2-27浏览次数:1277

关于2019年度开放课题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规【2019】2号

各相关单位、学科科研平台:

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及结题等事宜即将启动,本年度对原开放课题系统进行了重新设计、页面优化和流程规范,并对历年学科科研平台(简称“平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课题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单位

开放课题发布单位由校务会研究决定。省部级平台、教育厅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及学校决定的平台,为学校每年开放课题的发布单位。2019年开放课题发布单位见《2019年度开放课题发布单位名单》(附件1)。

不再发布课题的平台,其历年课题仍可依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题。

二、开放课题经费

2019年各相关平台开放课题经费参照2018年的经费额度,具体以校务会审批结果为准。各平台开放课题经费额度为当年实际支付金额(含当年结题所需费用)。例如,经费额度为10万元,按照立项课题首次拨付50%的原则,如果没有课题结题,则发布单位立项课题总经费可在20万额度以内。

三、开放课题管理

开放课题由发展规划部(处)统一管理,具体管理本着“放管服”的精神,按照“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具体管理责任由各发布单位负责。

开放课题的申请、结题及其他管理主要通过学校的“开放课题管理系统”。2019年度学校“开放课题管理系统”域名变更为:http://kfkt.xhu1960.com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2月28日8:00-4月15日24:00,各平台的账号密码见附件2。平台可在系统开放时段内,自行决定上传申请指南和申报截止时间。平台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请各平台前将经平台负责人及专家签字的立项及结题初审汇总表(纸质文档)交发展规划处。

四、注意事项

1.开放课题的管理关系着学校科研的发展及平台考核结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台的管理工作。

2.在2018年开放课题管理基础上,本年度将更加重视过程管理和监督,平台召开评审会进行课题初审,评审专家需由校内及校外专家组成,且校外专家所占人数不得低于专家总人数20%。召开开放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会,发布单位应通知学校发展规划处。

3.按照“前项不结,后项不报”的原则,课题负责人在同一发布单位的在研开放课题不超过1项,在学校所有平台在研的开放课题不超过2项。

    4.四川省(含省高校)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校内课题立项数不得超过课题总数的1/3,且校内课题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课题总金额的1/3,自筹课题数不得超过课题总数的1/3。

5.课题立项后将在系统中自动生成合同书,课题申请人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一式四份)后交发布单位,发布单位核对后签字盖章,并返给课题负责人2份最终合同书,并在系统中完善相关操作。

6.开放课题立项及结题经费按经费预算号将经费下拨给项目负责人,不再发放“经费本”。开放课题经费开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若票据经手或开支人为经费负责人的,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7.请各平台负责人及管理员加入西华大学开放课题QQ群: 414727671

联系人:颜丽红电话:87723232

  

附件1:2019年度开放课题发布单位名单


发展规划部(处)

2019227日

            

               2019年度开放课题发布单位名单

序号

开放课题发布单位

类型

1

流体及动力机械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流体机械及工程

省重实验室

3

汽车测控与安全

省重点实验室

4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

省级哲社基地

5

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

省级哲社基地

6

李冰研究中心

省级哲社基地

7

工业设计产业研究中心

省高校哲社基地

8

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

省高校哲社基地

9

四川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

省高校哲社基地

10

澳大利亚研究中心

国别研究中心

11

军民融合体制机制研究中心

省高校哲社基地

12

大健康管理促进中心

学校研究平台

13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学校研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