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华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曾雅霓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498

各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西华大学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配合四川省教育厅完成《四川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全面评估《西华大学事业发展规划》及各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剖析《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客观分析内外发展的形势,制定改进实施对策建议,提出中期调规意见建议,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二、评估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紧紧围绕《规划》实施进展,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主要突出以下方面。

(一)全面评估规划关键指标实现情况。对《规划》中“发展指标”明确的“十四五”事业发展主要参考指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

(二)全面评估规划主要任务推进情况。对《规划》明确的主要行动与建设任务、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措施进行重点评估。

(三)客观分析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深入研判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十四五”中后期教育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分析教育领域发展形势新变化,精准查找制约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的难点堵点。

(四)研究提出对策建设和调规的建议。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的对策建议。同时,对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作调整和修订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组织方式

1.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做好牵头统筹。对落实《四川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省教育厅。组织学校《规划》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按程序报审。组织牵头单位对各学院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关键指标牵头部门。填写《西华大学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对关键指标调整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关键指标调整报告按程序报审。审议各学院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

3.机关业务单位及学院。机关业务部门对照本部门《西华大学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学院对照本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分别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附件4),若有必要,按程序组织实施中期调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学校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要立足高等教育领域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聚焦博士点申报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实际需要,找准自身定位、展现新的作为。

2.突出亮点,找准问题,厘清发展思路。二级单位要认真全面总结2021-2022年学校和学院“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出有效的工作举措,突出亮点和核心指标,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3.协同配合,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关键指标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学院的工作协调。各二级单位要严把中期评估材料的质量关,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和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提交的材料要经部门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分管领导审阅。各单位于52617:00前将中期评估报告反馈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电子版通过OA发送。

中期评估报告采用的年度数据截至时点为20221231日,月度数据截至时点为2023630日,各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中涉及到的月度数据可先使用预估数,待统计数据正式公布后再及时补充报送。

联系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曾雅霓,联系电话:877214001388046549061410,办公地点:行政楼222办公室。

 

附件1:西华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附件2:西华大学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3西华大学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4XXX学院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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